西安下月起实施国五标准 不达标车辆不予注册

   2016-12-07 华商报(西安)

92

核心提示:日前,西安市政府发出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政策实施后,市场

日前,西安市政府发出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政策实施后,市场在销的新车需符合“国五”标准,已挂牌的“国四”车辆使用不受影响,二手“国四”车仍可正常交易。

昨日,西安市环保局、工商局及公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西安市机动车执行“国五”标准进行政策解读。

我省加油站汽油已提高到国五标准

2014年10月1日起,陕西省范围内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已全部由国四标准提高到国五标准。日前,西安市印发了关于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称,自下月起,西安市将根据国家要求,分阶段执行国五排放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除外)、轻型两用燃料车、轻型单一气体燃料车及部分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上网可查所购车辆是否达标

西安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发布的达标车型公告,公布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环保达标车型目录。有购车需求的市民可以登陆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mep.org.cn)、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a.gov.cn)或西安市环保局网站(www.xaepb.gov.cn)查询,就能分辨出国四、国五车了。

西安市公安局将按照前款公布的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对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如果市民在以上网站没有查询到所要购买车辆是否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可前往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申请查询,咨询电话:029-85459074。

对于很多车主担心的在用车辆是否会受到影响,华商报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西安市采取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方法,只要是在政策实施时间节点之前购买并上牌的车辆,都是可以上路的。

企业违规销售 最高将罚货值金额3倍

根据规定,西安市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告知购车者。

如果还有企业销售国四新车怎么办?昨日,西安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董会科介绍,对于违规销售不达标国五排放标准机动车的企业,将没收销售企业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企业销售的机动车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商部门将责令销售企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将监督销售者赔偿损失。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