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成品油零售企业提前完成国Ⅴ油品升级置换

   2017-01-09 兰州日报

68

核心提示:为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秩序大整治及巩固提升兰州蓝专项行动,近日以来,兰州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

为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秩序大整治及巩固提升“兰州蓝”专项行动,近日以来,兰州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综合检查行动。据悉,目前我市中石油、中石化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已全部提前完成了国Ⅴ油品升级置换工作,运营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检查紧紧围绕加油站国Ⅴ油品升级是否全面完成,油气回收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是否销售柴油车车用尿素水溶液、是否对散装汽油销售严格控制实施“三个禁止”(禁止为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车辆提供加油服务、禁止向无资质单位销售散装汽油、禁止向未开具证明的个人销售散装汽油)展开。通过检查发现,中石油、中石化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已全部提前完成了国Ⅴ油品升级置换工作,运营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大部分配备销售网点的加油站在销柴油车车用尿素水溶液,各加油站均在显著位置张贴了商务部门《关于严格控制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的通知》和公安、工商、安监部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成品油销售站点落实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工作制度的通告》。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市商务局仍将加大检查力度,并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将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罚,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