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大限将至!7月起重型柴油车须达“国五”标准

   2017-06-15 金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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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6年环保部与工信部官网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4号公告),公告
    2016年环保部与工信部官网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4号公告),公告指出,我国将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并明确给出了全国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的时间表。根据公告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总质量3.5吨以上),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也必须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根据规划,我国各地将在今年陆续完成汽车升级国五排放标准的工作。目前重型柴油车升级国五标准的大限已至,部分地区已经出台相关规定积极跟进。但是重型柴油车市场占有率较大,故在在国五标准实施落地时,一些省份城市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时间调整,如广州和乌鲁木齐就进行了发文声明。
      广州市:分两个阶段对不同类型的柴油车执行国V排放标准
      5月20日,广州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委联合发出《关于柴油车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从2017年7月1日和2018年1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对不同类型的柴油车执行国V排放标准。第一个阶段,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广州市注册登记或转入广州市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客车,要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第二个阶段,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本市注册登记或转入本市的除客车以外的轻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 乌鲁木齐市:所有柴油车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3月30日,乌市政府于印发并颁布实施《乌鲁木齐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准备从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执行柴油车国五准入标准。届时,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和外地转入的柴油车,都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否则将不予上牌。《方案》强调,乌市将分类划定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货运机动车的道路通行区域,严控货运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除此以外,其他已经发布公告的省市大多是严格按着国家规定的进程推进。
       2017年6月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297批《公告》撤销部分国四重型柴油车的通知。通知各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第4号公告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标准要求,拟在第297批公告中撤销国重型柴油车产品,并内附拟撤销国重型柴油车产品名单,拟撤销的国四重型柴油车产品累计达2万多款。这意味着7月1日起国四重型柴油车将会停止上牌,对新政的落地起到了极大的辅助作用。
      近年来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积极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按照国家《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使用低于国五标准的普通柴油。7月份的重型柴油车要求达至国五标准也是为了后期普柴的升级做好铺垫。
      就国内市场而言,柴油的消费结构比较复杂,涉及行业众多,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所占比重在60%以上,位居第一位,工业和农林牧渔业占比不足20%,位居第二。近年来,随着物流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重型柴油车的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每年新增氮氧化物和一次颗粒物排放数量惊人。根据测算,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标准后,每年可以将一次颗粒物在原有基础上削减50%左右,环保治理望获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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