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中石化宿迁公司遭实名举报疑大量虚开增值税发票

   2018-05-03 中国产经新闻崔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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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就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
    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就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进行了联合部署,安排2018年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   
    四部委的联合开展打击专项行动的消息一经刊出,让江苏省宿迁市船运老板徐瑞兴奋不已,他认为这则消息让他见到一丝胜利的曙光。       因为他从2017年12月26日开始,实名举报中国石化(600028,股吧)宿迁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宿迁公司)和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宿迁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宿迁公司)工作人员涉嫌与外界勾结,为没有实际交易的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给他们去税务部门抵扣税款提供便捷,并收取巨额好处费一事,至今未获得明确答复,也未见任何实质性动作。       徐瑞也曾怀疑,其实名检举、举报行为,可能触及遇到某些部门和个人利益,甚至很有可能是遇到“保护伞”的阻隔。这种怀疑,被宿迁市国税局否定。       被冒用的加油款       徐瑞是土生土长的宿迁本地人,十多岁就开始跟船,在京杭大运河上干起了船运生意。在业内,素有“宿迁船王”之称,由于多年积攒的船运人脉资源,被宿迁商人汪坡看中。       2006年,汪坡找到徐瑞,希望徐瑞能帮他引荐船运老板,以方便向他们销售柴油。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小圈子。徐瑞以身示范,最早在自己的船队开始使用汪坡提供的柴油,又通过自己的介绍,先后有200多个船队加入。       徐瑞回忆,他们与汪坡的交易流程是,先把购油款打入汪坡个人或指定的账户,汪坡再拿着这些钱,从中石油宿迁公司、中石化宿迁公司销售部购油,然后再通过自己的油罐车往码头上输送。       “因为跑船人很多都是大老粗,法律意识淡薄,很少有人索要过发票。”徐瑞介绍。       仅徐瑞一个船队,从2006年到2015年,就往汪坡个人账户及其指定账户汇购油款达5000多万元。       2012年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全市企业进行检查,查出当地几家企业存在通过购买虚开购油票,来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违法行为。随即,顺藤摸瓜将中石油宿迁公司工作人员张晶抓获。据介绍,张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4月25日,中石油宿迁公司总经理马正南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张晶被判刑一事并未否认,但也未透露具体案情和细节。       徐瑞介绍,张晶案中,汪坡也是共犯,在销售虚开购油票这个关键环节,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他们的作案其中一个流程是,汪坡以发票的票面价收取购油款(不开具发票),然后汇到石油公司销售经理账户或者是从需要虚开发票的公司账户上过一下账,汇入石油公司的账户上。随后,汪坡拿着提油卡,向实际购买人销售石油,再将开具出来的购油发票卖给需求方,一般的收费标准是发票票面价额的3%-6%。这些得到发票的企业,再到税务部门进行抵扣税款,逃税11%-14%。宿迁市国税局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汽、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17%税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值得关注的是,在张晶案中,并未见到汪坡受处罚的公开信息,汪坡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也否认了与张晶的合作,强调自己与张晶纯属正常的业务往来。       该案的经办人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余波回忆,曾在卷宗中见过汪坡的情况,但为何没有下文,他也说不清楚。       实名举报遇阻       张晶案的宣判,在宿迁市可谓是一个警钟,也是警示。但对于长期在外跑船,一走数天不归的船老板而言,他们对该信息的获取相对要滞后很多。       2018年1月,徐瑞抱着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先后去了宿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并进行买卖、抵税,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汪坡及涉案的中石油宿迁公司、中石化宿迁公司、以及江苏海天物流等公司进行了实名举报。       根据徐瑞提供的汇款凭证显示,从2012年到2015年,他和汪坡仍有大金额的资金来往。“2016年,我还在汪坡处买油呢,只是金额不多,我就没有提供。现在汪坡还在向一些船队卖油。”徐瑞说。       知情人士透露,徐瑞和汪坡关系熟稔,之前聚餐畅饮是常事,甚至一度无话不谈,这一点也得到双方的证实。       至于徐瑞为什么会突然到国税、公安部门举报汪坡涉嫌违法的行为?徐瑞的解释是,汪坡隐瞒并利用了他,未把倒卖油票真实目的告诉他,造成许多船老板的猜疑和误解,误认为他也从中获利,为表明清白,他才走上举报的路。       而汪坡却认为,徐瑞实名举报行为的起源,是他们中间存在一个经济纠纷,徐瑞对汪坡的诉讼行为深表不满,想用举报做要挟(该诉讼已经审结)。       有知情人士指出,不管他们是否有相互的利益,其根本问题在于,违法的事实是否存在。       “我要是举报错了,愿意承担诽谤、诬陷的法律责任,我要是举报的内容属实,就应该追究违法人的责任,这样久拖不决,到底啥意思?”       汪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徐瑞的举报是子虚乌有,恶意编造,他不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并进行交易的事,他否认与徐瑞有5000万元之多的交易量,但承认从包含徐瑞在内的船老板手中购买过大批量柴油,未向他们开具过发票。       那么这些可以开具的发票去哪了?       就在举报后,徐瑞多次前往国税局和公安局追要结果,却得到类似“我们没有执法权,要以公安侦破为主”和“按正常程序,应该税务局初查,发现涉嫌犯罪的,再移送公安机关”等答复。       记者走访宿迁市国税局、中石油宿迁分公司等多个单位发现,个别领导却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内讧”的猜疑上——徐瑞之所以举报,是不是没有得到分红或利益。       徐瑞认为其实名举报遭遇了踢皮球。       税务部门已成立专案组       徐瑞告诉记者,他刚向国税局递交材料不久,就有人给他打威胁电话,让其撤案。       4月23日,徐瑞再次来到宿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他与寇姓队长的一段对话,让整个事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根据寇姓队长的回忆,他接到徐瑞的举报后,特意带队去了国税局进行了解和业务指导,但这个消息很快就外露了。       就前述中石油、中石化分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徐瑞的举报一事等有关问题,4月24日,记者向宿迁市国税局递交了采访提纲。       4月26日,宿迁市国税局给予回复,对徐瑞有关不作为和内线的猜疑,予以否认。他们介绍,2017年12月26日,该局举报中心接到举报人徐瑞有关“被举报人汪某勾结中石油宿迁公司人员,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举报,按程序进行接待、登记、受理。受理后,该局高度重视:一是积极联系索取证据资料。因举报人初始提供材料有限,且举报人称查找后可提供更为详细的记录。为便于进一步分析案情,经多次和举报人联系,举报人于2018年3月8日递交了其掌握的记录复印件。二是案头分析研判。经查询征管信息系统,未查询到汪坡的涉税信息,根据举报线索初步判定,应属公民个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积极会商会办。针对公民个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问题,该局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寻求查处的有效方法。在接待举报过程中,该局也告知举报人可同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徐瑞认为,在他的举报内容中,已经明确指出了虚开增值税涉方和购买虚开增值税的单位,并提供了几个中间操作人的名字,接到举报的国税局、公安机关,不应该把目标仅仅锁定在汪坡一人身上,应该多方出击,多方取证。       就在记者递交采访提纲后,徐瑞兴奋地告诉记者,已接到国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余波电话通知,其根据领导指示,该局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并让其补充相关材料。       针对前述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关联的中石油宿迁公司和中石化宿迁公司。       中石油宿迁公司总经理马正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些年他们管理很规范,未出现虚开增值税的事件,针对前述问题,马正南表示,既然税务局已经成立专案组,将以税务局调查结果为准。       而另一方面,在徐瑞的举报信中,明确道出中石化宿迁公司的销售经理陶某、李某等与汪坡相互配合,共分利润。       截止到发稿,中石化宿迁公司回复记者称,他们经过自查,没有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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