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征管“新规”3月实施 江苏开出首张成品油增值税发票

   2018-03-05 凤凰网江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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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实施成品油消费税全流程监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号公告要求,今年3月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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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成品油消费税全流程监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号公告要求,今年3月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3月1日,我省首张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的开票人员顺利开出,标志着成品油消费税管理进入信息管税新时代。       “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不改变现行消费税政策、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前提下,借助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将成品油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全流程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行监控,是1号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夏敏介绍。       新模式开具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成品油纳税人实施消费税抵扣和退税的有效凭证。新政实施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自主申报、自主领票、自主开票,不增设任何前置门槛,不增加任何审批环节;税法遵从度较高的成品油生产企业受益匪浅。       为确保新政的顺利实施,江苏省国税局高质量完成了培训辅导、设备调试、系统升级等工作。2月28日,全省15962户成品油企业的开票工作已全部准备到位。截至3月1日,全省已开具成品油发票1.76万份。省国税局还将进一步跟踪指导,指导企业规范开具成品油发票,研究消费税申报表的新变化,更好地适应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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