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近半数加油站实行承包制,打响零售市场争夺战

   2012-12-03 中华石化网安迅思息旺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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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成品油价格机制将逐步市场化,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的调整将更为频繁,零售业务成为两大油企争取利润的重要板块。据了解,中石油之后下属近半数加油站将实行承包制,打响了零售市场的争夺战。

ICISC1分析,将销量较小的油站承包出去同时也利于资源配置,可以集中人力做好中型站点及大型站点的经营。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整体运行成本,而且有利于集中主要资金和精力投放在市区和高速公路等主要路段的销量较大的加油站,利于增强销售环节的竞争力。

据媒体报道,率先启动承包制经营的四川、河北、辽宁和吉林等地产生良好效果。在河北,销量规模较小的油站占总油站数量的比例达到2/3,中油在对其中208座小型油站实施承包经营后。一年多来,这些站平均日销量增幅超过22%,人均工资增加,并有419人到分流至新开发加油站,初步实现销售公司提出的“两增一降两提升”效果。

对于终端消费者来说,由于承包的油站不再受上级公司的指示,销售策略更加灵活,消费者可能享受到更大的优惠。在承包经营后,意味着承包站可以自己制定营销策略,为了提高业绩,增加收入,加油站做出灵活的销售策略,如在淡季时提高打折优惠的幅度等。

不过,在市场需求量增幅有限的情况下,中石油通过承包制提升其自身销量,再加上2013年1月1日起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调和汽柴油成本将会显著上涨,民营加油站进货成本更高,届时或将会面临销量减、成本增的艰难经营局面。

业者普遍认为,中石油此举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或为中石化敲响警钟,承包经营业务可能出现在中石化下一步战略中。

中石油集团近日宣布,公司已向32个地区销售公司下发了《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下属规模较小的油站的发展路径。根据指导意见,近万座加油站将要施行承包经营。《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是,今后由各地区公司从内部或外部公开、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对小站实行“四承包”,即承包销量、可控费用、安全运行及规范经营。而公司将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即适度给予其用人选择权、薪酬分配权和费用支配权等。《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年纯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据中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处负责该业务的李晓光介绍,根据这一划分标准,中石油将有近万座加油站适用《指导意见》,约占中石油1.9万座加油站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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