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关注石油储备 油企巨头或受压

   2011-05-13 石油石油

90

  草案中规定,国家将建立能源储备制度,以规范能源储备建设和管理,提高能源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能源储备包括能源产品储备和能源资源储备,前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产品等,后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特殊和稀有煤种等资源。

  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和进口国,对石油、煤炭以及其他重要能源的进口依赖不断增大。这也使建立能源储备显得格外迫切和重要。

  《能源法》草案提出能源工业的重要投资必须有国家控制,并要求国内石油企业建立国有控制的储备库,以供应从去年开始建立的战略石油储备基地。

  这一计划可能会对国内石油生产企业造成一定压力。

  目前政府对石油的限价制度,使油企不能将不断上涨的原油进口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油企的利润空间。

  虽然,草案提出“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作为价格体制的改革方向也为社会所广泛认同,但就目前看肯定不是一个良好的时机。

  国际油价正在不断向100美元大关挑战,而国内已经确定下来的“双防”从紧的调控基调,使“市场主导”的能源价格机制可能生不逢时。

  未来国内油企巨头可能将为日益严峻的战略石油储备计划所拖累。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网
 
 
更多>同类资讯
• 科思创携手中国巨石开启电动重卡运输,推进供应 • 我国科学家提出对二甲苯合成新工艺
• 2025年度山东省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公布 • 工信部:到2027年突破100+关键计量校准技术
• 石化联合会公示《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技术规范 • 国家能源局启动能源领域氢能试点
• 欢喜岭油田,规模部署新井! • 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地质导向施工交出硬核成绩单
• 兰石装备公司承制的惠州25-8项目自动化猫道机成 • 两部门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