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统一排污权交易平台

   2012-04-18 华西都市报

59

  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成都市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昨起通过成都市法制办网站正式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该规定介绍,排污权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核定的排污量,通过出让、转让等交易方式有偿取得排污权指标的行为。购买后的排污权指标有效使用期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购买。

  届时,成都市政府将委托成都市金融办牵头组建环境交易机构,作为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为排污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资金结算等服务。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京东工业发布石油石化行业解决方案 攻克数据散、采购杂、履约难痛点 PureteQ 闪耀中国国际海事会展:以国产化脱硫系统与碳捕集技术,助力航运业 “双碳” 落地,赋能海事合规转型!
揭秘工业领域的“幕后英雄”!Alleima合瑞迈Sanicro® 35高性能合金以材料创新实现性能与低碳双赢,为炼油化工行业提供减排新选项 2025亚洲涂料行业先锋奖揭榜!
鲁西化工“化工物流全程可视化及园区封闭管理”项目启动 嘉宝莉荣获尚普咨询集团系列市场地位声明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