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成为LNG汽车试点省份

   2012-03-01 国家石油化工网

142

  近日,交通运输部把江苏省列入全国道路运输行业推广天然气汽车试点省份。

  近年来,江苏省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对单程在300公里以内的客运班线,鼓励企业更新使用LNG(液化天然气)新能源客车。目前,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市客运企业已开始在苏州至无锡、苏州至张家港、常州至泰州、常州至南通等班线上投放近百辆LNG新能源客车。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将按照“行业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在城际间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定线货车等领域启动LNG汽车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江苏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力争到2015年年底,LNG营运车辆达到6000辆以上。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PureteQ 闪耀中国国际海事会展:以国产化脱硫系统与碳捕集技术,助力航运业 “双碳” 落地,赋能海事合规转型! 揭秘工业领域的“幕后英雄”!Alleima合瑞迈Sanicro® 35高性能合金以材料创新实现性能与低碳双赢,为炼油化工行业提供减排新选项
2025亚洲涂料行业先锋奖揭榜! 鲁西化工“化工物流全程可视化及园区封闭管理”项目启动
嘉宝莉荣获尚普咨询集团系列市场地位声明 申报通道开启 | 【2025年度亚洲涂料行业先锋奖】全新启航!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