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节能减排与负责人业绩考核挂钩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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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已经确定,国资委会将节能减排与央企负责人第二任期的考核挂钩。
  李荣融表示,到“十一五”,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国资委规定的30家重点型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在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针对此次节能减排工作,“国资委要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第二任期的目标责任将在今年9月份签署。”李荣融表示,中央企业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力量。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资委拟按照能耗情况将中央企业分为三类,重点型企业30家,关注类企业66家,一般性企业5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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