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
电子邮箱:zhiliang@miit.gov.cn
附件:1.评估复核拟通过的实验室名单
2.拟不再保留的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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