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生态环境部,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统筹开展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时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
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发布实施后的第一批督察。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突出重点、较真碰硬,有序有效推进督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切实提升督察效能。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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