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3-07-14 国家能源局网站

1768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日前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进一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日前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通知。

通知明确,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炼铁、炼钢、电解铝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子午线轮胎、工业硅、棉、针织物等11个领域。

通知提出,强化能效水平引领。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能效标杆引领作用和基准约束作用,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立足长远发展,高标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通知要求,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此前明确的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本次增加的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光明日报 记者 刘坤)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宣传国家石化产业政策,展示国家石化产业形象,参与国际石化产业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石化产业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 china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