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

   2011-11-18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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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日前表示,将在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在2014年底前向环保部申领排污许可证。重点区域包括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3个区域和9个城市群,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同时,针对石化、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探索建立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针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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