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税务:成功征收第一笔石油特别收益金

   2019-03-01 青海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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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9年2月20日,青海油田分公司通过三方协议成功申报所属期为2018年10月、11月、12月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共计2
    2019年2月20日,青海油田分公司通过三方协议成功申报所属期为2018年10月、11月、12月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共计2538万元,标志着海西州非税收入划转工作首战告捷。

    为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海西州税务局积极筹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相关申报征收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州局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围绕省局部署,及时成立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小组,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保証划转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融洽缴费氛围。通过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和需求,认真开展政策辅导,详细讲解石油特别收益金相关政策和系统操作流程,保証申报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多方沟通协作,密切部门配合。为确保石油特别收益金项目划转工作平稳进行,州局积极与省局、市局沟通,将划转工作细化,逐一落实。及时在预生产环境中对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进行测试,及时发现测试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测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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