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7月23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25元和12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V标准89号汽油从7.02元/升调整到6.93元/升,每升下调0.09元,92号汽油从7.54元/升调整到7.44元/升,每升下调0.10元;95号汽油从8.15元/升调整到8.04元/升,每升下调0.11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18元/升调整到7.08元/升,每升下调0.10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7月23日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8年7月23日24时起
|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品 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 国V车用汽油 |
89# |
9005 |
9305 |
6.93 |
| 92# |
9563 |
9863 |
7.44 |
| 95# |
10122 |
10422 |
8.04 |
| 国V车用柴油 |
0# |
7960 |
8260 |
7.08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格为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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