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品油终端市场将全面向外资放开

   2018-07-03 中国石油报魏枫 徐远震

63

核心提示: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清单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清单中正式取消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这意味着届时我国成品油终端市场将全面向外资放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在2017年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资限制措施逐渐从180项左右减少至60多项,减少近2/3。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的63条减至48条,在汽车、农业、能源等22个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专家分析,在目前我国成品油市场总体宽松的背景下,加油站对外资的进一步放开,将加剧成品油终端市场竞争。未来石油企业的竞争力将体现在价格、品牌和服务的综合实力上。       据悉,2018年版负面清单将于7月28日开始实施。在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在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