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与中石化:在西北油田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6-01-27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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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石化西北油田1月18日与新疆巴州政府日前签订了《巴州、西北油田AT28井区合资合作协议》,标志着新疆与中

中石化西北油田1月18日与新疆巴州政府日前签订了《巴州、西北油田AT28井区合资合作协议》,标志着新疆与中国石化在西北油田的首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式启动。

AT28井区位于西北油田采油一厂油区,井区面积370平方千米。本次合资合作中国石化投资99%,巴州国融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合资公司保持甲方管控模式,乙方不参与合资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

本次合资合作是中石化在新疆实施的第二次油气资源改革,去年7月,中石化与新疆的重点合资合作项目——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运营,将油气资源改革延伸到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当前,新疆与中石化、中石油紧紧围绕并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油气资源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工作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油地双方正在进行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创新性合作,全力助推新疆经济发展,改善当地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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