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海关破获5200吨成品油走私案 案值1100万

   2015-04-21 半岛都市报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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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日,记者从青岛海关获悉,青岛海关与山东海警总队筹备组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统一指挥下,开展走私成品

20日,记者从青岛海关获悉,青岛海关与山东海警总队筹备组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统一指挥下,开展走私成品油专案查缉行动,共出动缉私警察、武警和海警159名,船艇2艘,共抓捕犯罪嫌疑人20名,预定目标全部到案,查扣涉嫌走私船舶2艘、走私成品油200余吨以及大量涉案物证,经查,此案涉案走私成品油5200余吨,案值1100余万元,涉税600余万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由海关总署与中国海警局联合组织,天津、大连、上海、宁波、青岛、厦门、深圳等7个海关和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福建、广东等7省(市)海警总队筹备组共出动2000余名缉私警察、海警、武警,分成190个行动小组海路联动,同时对7省市的涉案走私成品油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抓捕。集中行动共抓捕219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涉案走私成品油2300吨、走私船舶22艘以及账册等证据材料一批,初估涉案走私成品油24万吨,案值8亿元,涉嫌偷逃税款3亿元。

经初步查证,涉案公司是一家从事船舶排污业务的船舶企业,该公司及其所属的天津、大连、上海、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舟山等8家分公司名义上主营业务是为到港国际航行船舶接收“油污水”,为谋取不法利益,涉案企业逃避海关监管,伺机从国际船舶上向船方购买保税船用燃料油,然后过驳到清污作业船上,假借所接收的“油污水”名义走私入境,直接用于国内销售牟利。

走私成品油属于偷逃国家税收行为,影响了国内正常成品油市场供应。为将成品油伪装走私进境,走私者往往会在其中添加水或其他原料,或使用“油污水”船舱装运,入境后为逃避监管查缉,往往运至一些没有资质的加工作坊进行提纯加工,或者不经加工直接倒卖。这样的成品油,由于油品不达标,在车船使用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若在处理过程中使用腐蚀性强的原料,处理后排放的污水、废油将会污染当地的土壤水源,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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