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改革油气开采 划定51%控股“底线”

   2014-03-07 经济参考报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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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际能源网讯:继中石化宣布放开“下游”销售环节后,国内最大石油公司、世界500强排名第4的中石油也再次提

  国际能源网讯:继中石化宣布放开“下游”销售环节后,国内最大石油公司、世界500强排名第4的中石油也再次提速内部改革,而与中石化不同的是,中石油首先选择向上游油气开采“开刀”。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中石油正在积极推进上游油气开发的改革步伐,下一步将会以项目为单位,吸引民营、社会和其他例如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石油公司的资本进入,但其中中石油所占股份不能少于51%.

  “在上游的油气开发领域,我们将采用‘产品分成合同’模式,下一步要组建联合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决策,同时在当地注册成立作业公司来进行项目执行。”周吉平告诉记者。他同时表示,按照中石油的计划,将首先在新疆进行试点,中石油所占股份将不少于51%的底线,其控股地位不会改变。

  记者了解到,所谓“产品分成合同”模式,是指在合同各方间订立的联合作业协议中指定一方为作业者,作业者按照合同各方的意图,管理合同矿区的日常生产经营作业活动,并负责设立联合账簿,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核算。从实质上看,产品分成合同模式下的合同矿区应归属于共同控制资产。合同各方对联合账簿的投入按照自营油田的会计处理原则,确认在联合账簿中享有的份额油气资产和应承担的份额费用;从合同矿区取得的油气收入,均作为油气销售收入处理。

  “目前还正在做方案,社会,民营,大石油公司都可以合作,现在他们都很积极,但是这些矿权合作需要很多手续和过程,落实的话还需要一定时间。”周吉平对记者说。他坦言,由于油气行业是“三高”行业,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要有相当的资金和承受风险能力,和竞争性行业有比较大区别,因此如何能够设立更好的机制和规则,吸引民营和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两会这一重要时点,周吉平‘高调’披露的改革方案内容,实际上就是说明国企改革下一步会有更大动作。”国资委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一直高高在上的垄断央企在本轮改革中如此积极的表现,并将橄榄枝伸向民营企业的举动并非“作秀”,从更深层次来看,实际上也是寻求了一个最优的方案,来改善其高负债现状,并且缓解其上游投资的巨额资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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