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溢油渔民索赔首次立案

   2011-12-31 中新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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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天津海事法院昨天受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是29名养殖户,被告是康菲石

  天津海事法院昨天受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是29名养殖户,被告是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这意味着,康菲溢油事故渔民索赔案终于立案。

目前天津海事法院共收到两起涉及“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材料,共涉及136名养殖户。昨天受理的案件是其中一起29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损害赔偿案。另悉,法院正在对另外一起107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损害赔偿案的原告身份进行逐一核对。

对于为何法院长时间没有给予立案的原因,天津海事法院相关人士称,法院是对29名养殖户的原告身份逐户核对完毕,依法作出了受理该案的决定。由于该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材料也比较多,比一般案件的情况复杂。审核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当事人起诉所必要的初步证据材料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法院因此适当延长了立案审查的期限。

目前,天津海事法院收到的另外107名养殖户的诉讼申请,同样是因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影响养殖业受损,法院正在对107名养殖户的原告身份进行逐一核对。待核对工作完成后,法院将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据悉,12月13日,107名养殖户递交诉状到天津海事法院,随后法院针对起诉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提示养殖户按照法律规定修改起诉状、补充起诉所必要的证据材料。昨天,代理律师赵京慰介绍,12月29日,养殖户已经向天津海事法院递交了修改后的起诉状。

天津海事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法院决不会让权益受到损害的群众告状无门,并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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