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资源税 油矿企业利润受压

   2010-05-27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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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在本月17至19日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为增强新疆的财政实力,将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费改革
   国务院在本月17至19日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为增强新疆的财政实力,将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此举当然对新疆是利好,可增加新疆的财政收入,但对在新疆从事原油、天然气开采及有色金属开采的公司却是利空,首当其冲的是在新疆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中石油及中石化

  油气新税制贡献过百亿

  据透露,资源税的税率估计会在5%左右。公开资料显示,新疆是中国最大的油气产区,08年其原油产量为2,700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30亿立方米。有专家测算若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是5%的话,仅此一项可能会让新疆地方财政增收上百亿元没有陆上油田,仅在离岸开采石油天然气,而当前国家已对离岸油气开采征收资源税,故有关资源税改革对中海油没有影响。

  高盛续称,如果资源税费改革将由新疆推广至全国,对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影响更大。该行估计,有关改革将使2012年中石油的每股盈利减少17%,中石化的每股盈利亦减少9%。按照现时从量征收的政策,中石油和中石化现时需要缴交的资源税为原油每吨14至30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7至15元。

  新疆变为中国能源中心

  另外,有内地媒体援引中石油财务资产部人士的话指出,资源税改革将带来企业成本的大幅增加,中石油的资源税成本将大约增加六倍,如果今后按5%的费率在全国征收石油资源税,中石油一年将可能上缴超过300亿元的税费。

  东方证券表示,中长期来讲,随资源税改革的深入推进,所有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公司都会受到成本上升的负面影响。

  不过,国信证券表示,新疆资源税改革和天然气利用政策放宽,将激发当地资源产业的开发,进而真正将新疆变为中国的能源中心。虽然短期有关政策对中石油和中石化等资源性企业的盈利略有影响,但是长期来看激励地方政府发展油气等资源产业,对公司的持续增长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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