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4月底前或将再度上调汽柴油零售价格

   2009-05-13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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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自3月25日零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了290元和180元。这是自今年1月15日实行新的成品油定价机

   自3月25日零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了290元和180元。这是自今年1月15日实行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来,国家发改委实施的首次油价调整,这预示着新定价机制下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开始“亲密接触”,对国际市场的反应将更加灵敏,但市场人士对新机制的质疑之声仍然令人关注。

  调价细则之疑

  2009年开始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得以应用,但定价周期、基价组成等细则始终“犹抱琵琶半遮面”,此番调价更是让市场人士纷纷指责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跟涨不跟跌”。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首度回应油价“涨快跌慢”质疑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表示,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0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会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对于这一量化指标,市场人士仍存有疑问。国内知名能源信息服务机构息旺能源成品油分析师朱芸质疑,连续20日是指连续20个工作日或者20个自然天?实际上,从发改委价格司到相关企业,对此疑问都没有正面回答。新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的调价周期可以为10天,据朱芸介绍,他们在测算时会兼顾两种可能,即同时考虑计算连续20个工作日或连续10个工作日原油价格的均值。

  有消息称,中国成品油定价顾问小组一名人士透露,政府重新定义了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一揽子原油组成方案,用中东迪拜原油、北海布伦特原油和印尼的辛塔原油作为新的基价,与以前方案不同的是,政府考虑到米纳斯原油萎缩到20万桶/日,导致亚洲现货市场平淡且价格波动频繁,而将品质相近的辛塔原油取代米纳斯原油,作为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参考油价。

  由此,对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争论聚焦为两大疑点:一是计价周期,二是原油的一揽子组成成分。对此质疑,息旺能源经过计算发现,以布伦特原油、迪拜原油、米纳斯原油的价格等比重的加权均价以及连续10个工作日的计价周期的计算结果,会更加接近国家调价的调整幅度。

  据息旺能源测算,3月25日调价时,三地原油价格涨幅达5%,以两种不同的计价周期(连续10个或20个工作日)和两种不同的原油一揽子方式(迪拜、布伦特、米纳斯;迪拜、布伦特、辛塔)进行计算后发现,3月25日至4月13日,以上三地原油加权价涨幅达8%~9%,远远高出新定价机制的涨跌幅4%,如果后期不出现大幅走跌,根据最新的定价机制,发改委4月底前或将再度上调汽柴油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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