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赋予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等2家企业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2008-12-11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38

核心提示:商务部赋予西双版纳石化集团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原油销售

  商务部赋予西双版纳石化集团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同时注销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中国商务部12月10日消息,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101号公告,赋予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等2家企业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具体评论此篇文章 (0)其它评论发起话题 (0)相关资讯财讯社区(0)如下: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注销中国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西双版纳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江北油库、西双版纳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关累油库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