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方案通过论证

   2008-03-05 中国石化报张海霞 张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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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实施方案通过了由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日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实施方案通过了由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论证。

  重大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重中之重,对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是国家16个中长期重大科技专项之一。

  专家委员会听取了实施方案的汇报,分三个组分别赴冀东油田、渤海油田和沁南煤层气田进行了实地考察,针对专项目标、攻关内容、概预算和运行机制以及实施方案等提出了修改建议,并经过充分质疑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实施方案,并建议尽快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促进技术联合,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

  专家认为,“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实施方案具有战略性、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此方案的实施,必将整体提升我国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产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我国能源保障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明确,阶段目标可考核性强。该方案提出的6大技术系列、20项重大技术、1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装备和22项示范工程,为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实施方案立足国内外两种资源,针对陆上、海上、海外油气和煤层气勘探开发等四大领域的科学技术问题,在有关单位长期技术积累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攻关、先导性试验和示范工程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技术路线清晰,课题与示范工程设置科学、合理,与勘探开发生产实践结合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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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负责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等工作。

  2006年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中国石油和中联煤公司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的牵头单位。根据国办发[2006]67号文件,为组织实施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重大专项任务,成立“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实施工作组及管理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任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领导任成员。专家委员会由石油天然气工业及煤层气领域理论造诣深、实践经验丰富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著名专家学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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