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将从三个方面支持新能源开发

   2007-05-25 中国新能源网中国新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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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中国替代能源与电力国际峰会2007”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经贸处处长郎福宽表示,我国对新能源发展的财政
  在“中国替代能源与电力国际峰会2007”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经贸处处长郎福宽表示,我国对新能源发展的财政支持重点将放在能对石油进行替代的产品和技术上。 
  郎福宽说,我国能源替代应以石油替代为核心,因为我国能源最根本的矛盾是结构性的矛盾,特别是石油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因此,努力提高我国石油安全保障能力是我国发展新能源考虑的首要问题。同时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煤的替代,从总体上缓解我国能源供应与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按照上述思路,并结合我国资源状况,我国财政支持新能源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支持石油替代产品,包括生物液体燃料、煤制油。二、重点支持技术成熟,近阶段可实现较大规模煤炭替代的可再生能源,如风电、太阳能、浅层地能等等。三、重点支持技术先进、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如太阳能光伏发电。 
  据悉,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支持发展替代能源的财税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也设立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制定发布了《关于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风电产业发展的通知》,目前还在制定一些实施细则;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此外,初步研究形成了煤制油财税政策的扶持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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