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海油天然气领域扩大合作范围

   2007-05-23 第一财经日报第一财经日报

52

核心提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同海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傅成玉在中石化总部签署了天然气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同海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傅成玉在中石化总部签署了天然气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这份战略合作的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气的供应、储备和管道建设等方面。中石化与中海油此前已在东海的春晓气田上有过合作。双方表示,这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预计会将彼此的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

  中石化相关人士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这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主要是,希望两家公司能在南方天然气市场上进行全面合作。中石化在南方天然气市场上拥有管网建设和终端用户方面的较大优势。但是从气源供应上,虽然中石化集团的天然气产量目前位居全国第二,且去年在四川地区发现了一个中国最大气田的普光气田,但因为各种原因其在南方市场上的气源供应一直比较薄弱。

  与中石化集团相比,中海油在液化天然气(LNG)进口方面非常积极。去年,中海油位于广东大鹏的中国首个LNG码头投入运营,而公司位于福建的第二个码头也将在今年年底开始运营。此外,中海油还从国际市场买入现货LNG,其首批现货已于4月到货。这些都确保了中海油在南方市场的气源相对丰富,其气源的供应一直居几大石油公司之首。但是,与之不相称的是,中海油在南方市场的管网建设和终端网络比较弱。要建立一个完备的终端网络也并非短期之内可以实现。

  随着经济强劲增长,国内将使用更多清洁能源,相关数据预计,到2010年,中国天然气需求将从2005年的每年650亿立方米左右增加到每年1000亿立方米。据发改委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显示,国内将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2010年中国天然气产量将达到920亿立方米。这预示着,未来国内天然气市场上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