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审议 四川省立法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

   2006-07-29 成都晚报张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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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

    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2004年底,全国天然气总产量为499.6亿立方米,其中四川省总产量约130亿立方米。当前全省城镇约有600万户居民以天然气为主要生活燃料,天然气的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大气环境。据统计,每1亿立方米天然气可带动相关产业13亿元的产值,四川油气田输气干线停气一天,全省产值就要减少2亿元。可以说,天然气是四川经济高速发展的“生命线、经济线、效益线”。但在2000年以后,管道由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比例从此前的2.4%猛增到52.9%。据悉,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对管道设施保护及安全监管等做了明确规定,将有效保障四川省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如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不得平行铺设电缆光缆等;5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住宅、学校、医院、车站、加油站等;8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中、小型桥梁;10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大型桥梁;20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等。

  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大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记者获悉,目前成都已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和16个垃圾处置场,全市日处理生活污水113万吨,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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