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安排梅州资金289万 石油价格补贴将兑付

   2006-07-12 梅州日报网络版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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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最近,省财政安排梅州市油价补贴资金289万元,市财政已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按要求分到了各县(市、区

最近,省财政安排梅州市油价补贴资金289万元,市财政已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按要求分到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各补贴对象很快就可得到兑付油价补贴(按规定各地要在收到通知后7到10天内将补贴兑付给补贴对象)。

  这次油补资金主要分布在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其中用于城市公交20万元(市本级12.38万元,兴宁市7.62万元),出租车46万元。全市600辆出租车,每辆可领到760多元,其中市直江南运输公司等4个公司共318辆出租车,按每辆760多元计补贴金额达24.38万元。

  根据有关政策,对2006年3月26日提高油价后的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实行石油价格补贴,按每吨实际提价500元的幅度由财政安排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补贴。据悉,包括上次林业等行业获得油价补贴142万元在内,省拨油价补贴资金已达4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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