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化工石化项目近半为重大风险源

   2006-07-12 东方网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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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力主环评介入宏观决策昨日下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制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力主环评介入宏观决策

昨日下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只能够对单个建设项目作评价,不能对项目所在的区域(行业)发展规划作评价,这就造成了“先进环保项目”引发“重大环境事故”的悖论。

潘岳对外透露,松花江事件后启动的全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行动已告完成。结果显示,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

据介绍,此次排查的7555个项目中,国家级项目127个,由环保总局和各省级环保局排查;省级及以下项目7428个,由各地环保部门排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两大石化公司也排查了各自所属企业的155个项目。

“我国化工石化行业存在着严重的布局性环境风险,这是去年以来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激增的根本原因。”潘岳表示,这些环境风险,是过去数十年中因产业布局不合理累积而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只能通过加强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调整产业结构逐步予以补救。

目前四级环保部门已责令3745家企业进行整改,49家企业落实搬迁;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布局不合理的园区、企业,要通过“以新带老”、整改、搬迁、关闭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改进完善。不能完成的,环保部门不批准其上新的建设项目。

“这些项目,单个来看环保标准都是合格的,有的甚至达到了先进水平;但是,它们从区域环境容量上看,即从整个区域规划上看,这么多项目挤在一起又是不合理的。”潘岳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必须对区域和化工石化行业的有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环境保护提前介入宏观决策,从消极被动变为积极主动,从事后补救走向事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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