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伊朗3月有望签署亚德瓦兰油田开发合同

   2006-04-14 全球经济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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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最早可能于2006年3月访问伊朗,并同伊朗石油部正式签署或草签两国合
 以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最早可能于2006年3月访问伊朗,并同伊朗石油部正式签署或草签两国合作开发伊朗亚达瓦兰油田的合同。在2月15日伊朗驻中国大使馆召开的庆祝该国伊斯兰革命胜利27周年招待会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董事牟书令透露。
    亚达瓦兰油田位于伊朗南部,目前已探明原油储量逾300亿桶。2004年10月28日,中、伊在北京签署亚达瓦兰油田开发备忘录,由中石化以“回购”方式参与开发位于伊朗南部的亚达瓦兰油田;作为回报,中国将在未来25年内,每年从伊朗购买1000万吨液化天然气,总计2.5亿吨。该协议总价值达1000亿美元。
    中石化之所以采取“回购”方式,是因为伊朗法律不允许采用国际通行的“产品分成”模式与外国展开石油合作,因此外资公司只能以“回购”模式参与伊朗油气田开发:即外资公司先提供资金开展工程,在工期结束后将项目运营移交给伊朗,其投入的成本和协定的回报,都在项目投产后以产品偿付。这一方式要求油气田开发有一个较长周期,目前,中伊双方都希望能延长亚达瓦兰油田的开发期限。
    牟书令说,尽管伊朗核问题目前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但在中伊两国政府和业界的积极推动下,亚达瓦兰油田项目进展迅速。根据最新协议,中石化在该项目中的权益达到51%,印度国有石油与天然气公司(ONGC)占29%。余下24%有可能留给伊朗国内石油公司,而英荷皇家壳牌公司也对这部分权益表示了兴趣。
    此前曾有报道说,中石化与伊朗方面在亚达瓦兰油田产量方面意见尚不一致:伊方希望中方承诺达到日产量30万桶,但中方希望首先达到日产18万桶的目标,然后再探讨增产的可能性。
    至于中方向伊方购买总额2.5亿吨天然气的合同,牟书令说,中方原计划在2009年开始实施这一合同,但现在看来显得过于乐观。“最早可能于2010年开始实施。这一合同期限已经延长到了20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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