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企业消防业务划转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2006-03-20 中国石油网任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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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3月15日从中国石油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获悉,自2006年1月1日起,集团公司未上市企业消防业务统一整

记者3月15日从中国石油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获悉,自2006年1月1日起,集团公司未上市企业消防业务统一整合到中国石油股份公司,由中国石油股份公司相关地区公司进行管理。3月16日至25日为整合工作实施阶段,这期间主要完成资产、人员和业务的接管。消防队伍要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达到指挥权、管理权的顺利交接,资产评估、收购等工作逐步完成。

  其中,辽河油田、吉林油田、大庆石化、抚顺石化、大连石化、锦西石化6家企业要在3月2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大庆油田、长庆油田、西南油气田、华北油田、大港油田、吐哈油田、吉林石化、辽阳石化、锦州石化、兰州石化、乌鲁木齐石化、大庆炼化、东北销售、西北销售14家企业将在3月2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在资产处置及人员划转方面,首先,对未上市企业消防单位的资产进行评估,并由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收购,资产收购价值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按照人随资产走和确保稳定的原则,未上市企业消防单位人员整体划转。

  其次,对进行整合的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地区公司消防单位的资产、业务及人员,整体划转到新接收单位。纳入整合范围的消防单位离退休等人员,继续由整合前的主管企业管理,费用由整合后的单位承担,其他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整合后的消防队伍服务范围和工作职责保持不变,既承担现隶属企业的消防业务,同时也承担整合前相关企业的消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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