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口岸首次进口新加坡丙酮

   2016-12-30 中华石化网慧聪化工网

129

核心提示:12月23日,1批重1998.32吨,货值130.89万美元,由南通某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来自新加坡的丙酮顺利通过连云港

12月23日,1批重1998.32吨,货值130.89万美元,由南通某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来自新加坡的丙酮顺利通过连云港检验检疫局的检验监管。丙酮已成为连云港口岸进口液体化工品的最新成员。

丙酮又名二甲基酮,是一种低闪点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特殊的辛辣气味,溶于水和甲醇、乙醇、乙醚、氯仿等有机溶剂。丙酮在工业上主要作为溶剂用于制造炸药、塑料、橡胶、纤维、制革、油脂、喷漆等,也可作为合成烯酮、醋酐、碘仿、环氧树脂等物质的重要原料,常用于生产有机玻璃,医药,农药等。此外,丙酮危险特性比较显著,如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遇高热则有内压增大以致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进而再引发爆炸等次伤害。按照最新的《危化品名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其属进口法检的危险化学品,须密封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并须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避开阳光直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30℃。

连云港检验检疫局接受报检后,第一时间组织骨干力量制定工作策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数据单、GHS标签、危包使用鉴定等项目实施了严格的检验监管,为其入境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