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5•18”矿难12名渎职人员被判有罪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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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18”特大透水事故,造成56名矿工死亡。此案经检察机关对相关国家机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12月5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现法院依法对12名渎职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判决。这是我省近年来查处煤矿事故 背后渎职犯罪、处罚人数最多的一次。

  其中,左云县安监局工会主席张永祥、安监四站站长周平及安监二站站长刘晖,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斌、监察科长边志强、张家场乡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郭玉、李春林,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免予刑事处罚;张家场乡党委书记常瑞、乡人大副主任陈喜清、乡长刘永鑫,以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乡武装部长陈清河、乡安监站安监员韩占如,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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