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请调整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四至范围、复核工作的请示》(巴工信字〔2026〕41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等七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工信石化〔2026〕3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组成员单位对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进行实地踏勘并审核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调区,现予以公示。
此次调区园区总体面积不变,仍为11.6874平方公里。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 息化厅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监督电话:0991-2800207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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