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对南宁市远程加油站有限公司申办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进行了审查,符合审批条件,拟准予许可,现进行公示。具体内容为:
原许可主体:南宁市西部石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远程加油站
原负责人:宁珊艺
原经营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南北公路20公里处
变更后许可主体:南宁市远程加油站有限公司
变更后经营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南北公路20公里处
变更后负责人:宁珊艺
经营方式:租赁经营
审批类型:经营主体变化核发
公示期为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南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771-5582130,电子邮箱:swj5582130@163.com。
南宁市商务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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