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新增自治区海上油气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市应急管理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应急管理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桂安委办〔2024〕6号),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意,确定新增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北部湾应急中心为自治区海上油气应急救援队伍,并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北部湾队”(简称“广西海上油气救援北部湾队”),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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