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建设应遵循“五项原则”

   2006-05-26 《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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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杨伟才在5月上旬的石化行业循环经济论坛上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建设化工园区应坚持“科学、特色、适度、一体、准入”五项原则,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化学工业园区。 
  这五项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二是园区建设要突出特色,定位清晰,特色鲜明,避免园区间产品和项目雷同,搞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化工园区建设要规模适度,园区建设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实力,遵循一次规划、分期开发、滚动发展的原则,既要保证园区发展,又要节约土地资源,防止相互攀比、圈地过大、基础设施与项目建设脱节,避免因一味追求上大项目、铺大摊子而造成土地资源和公用工程设施的浪费;四是园区建设要体现一体化开发理念,即项目设计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园区管理服务一体化;五是园区产业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化工园区要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筛选,要选择产品新、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避免一些国家和地区转移产品档次低、技术落后、污染大的项目进入园区。 
  据介绍,我国化工园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沿海、沿江的一些地区利用自身航运、交通、水源、环境的优势,大力实施园区建设,目前已在建的化工园区达60多家。由于化工园区的带动,区域化工产业带已初步形成,依托长江水系形成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了四川西部化工城、苏州工业园、上海化学工业区等化工园;依托珠江水系的珠江经济带和泛珠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了茂名、惠州、珠海等化学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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