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美国等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

   2018-04-20 中华石化网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74

核心提示:4月1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卤代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
 

    41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卤代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定,自20184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提供相应的保证金。美国公司为66.5%;阿朗新科比利时有限公司30.9%,其他欧盟公司63.7%;阿朗新科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26.0%,他新加坡公司66.5%

应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783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