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推行大气排污许可制度

   2013-01-21 中华石化网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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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石化网讯 1月15日,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近期全省环保重点工作。江苏省环保厅表示,今年将把大气治理工作排在首位;力争今年年底前开展《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同时上半年省政府将出台《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环保厅强调,将在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明确允许排放污染物的名称、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治理措施和检测要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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