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指控在韩LG公司生产技术侵权败诉

   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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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03月07日讯

  在陶氏化学公司在韩国提出的乙烯基弹性体生产技术侵权一案中,被告方LG化学有限公司获判胜诉。

  总部位于美国密歇根州Midland的陶氏公司指控位于韩国首尔的LG公司在乙烯基弹性体生产中所用的茂金属催化剂技术侵犯了陶氏的知识产权。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2月8日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陶氏公司官员在一份声明中说,陶氏“对这一判决感到遗憾...[并且]陶氏认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判决有失公允,未以事实以及韩国专利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为依据。”

  陶氏“现在将考虑就这一判决提起上诉。”公司官员补充说,陶氏“相信在上诉后一定会撤销原判”,并且陶氏“将一如既往地坚决捍卫和实施自己的知识产权。”

  陶氏利用这项技术来生产诸如Engage牌聚烯烃弹性体等产品。陶氏在声明中透露,在此次韩国中央地方法院做出判决之前,韩国知识产权局下设知识产权法庭认同了陶氏提出的专利权利关键索赔。

  陶氏化学和LG化学都是全球领先的塑料与特种化学品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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