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公交的士购买LPG升至4.05元/升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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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近期国际液化气价格持续上涨,为保障经营企业效益,广州市物价局同意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对非公交出租车辆销售的车用LPG零售价格调整,今后按4.05元/升新标准执行,新价格自11月14日起实施。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的。

  广东油气商会燃气部的庄荣金告诉记者,上周五国际液化石油气的进口报价为7611元/吨,即经营企业的进口约为4.1元/升(LPG比重按0.54计算),加上运输等其他成本,4.05元/升仍然倒挂。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梁元斌表示,非公交出租车用气价调整后,如果国际气价仍再上涨,车用LPG零售价格或会再上调。而公交车和出租车的LPG零售价暂不调整,仍按3.64元/升收取。

  梁元斌还透露,广州市物价局已制定出公交出租车企业和供气企业的补贴方案,以及理顺液化气价格的新办法,并上报给广州市政府研究,市政府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后会向社会公布。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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