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十二五:继续鼓励煤炭行业整合重组

   2010-07-12 中财网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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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贺佑国明确表示,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的框架已基本拟定,“十二五”期间将优先建设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到2015年,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产量要占65%以上,形成20个1000-4000万吨的大型企业集团。

    “从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框架来看,国家将继续鼓励发展大型煤炭企业,这就意味着煤炭行业的整合工作将进一步加深。”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表示。

    长期以来,我国煤炭行业都面临着“多、小、散、乱”的布局。而提高行业集中度,则是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的主题。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09年国内产量50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共产煤炭7.1亿吨,仅占国内全年煤炭总产量的24.7%左右,产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企业总共43家,其中有33家煤炭产量在1000万-4000万吨之间。

    分析人士指出,照此看来,要实现5000万吨以上煤炭企业总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65%以上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但可以预见的是,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煤炭行业里必然会出现大型煤炭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将成为煤炭资源整合的新方向。

    在这一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或将是最大的“绊脚石”。

    李朝林告诉记者,从现在的山西煤改、河南煤改等,不难看出这些整合多半是省内整合,跨省整合非常少。除了一些边缘省区没有能力开发以外,各地政府基本不愿意“外人”插足。

    “由于煤矿资源主要是由行政区划的,对于各主要产煤省份来说,煤炭资源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自然都希望尽可能将利益留给自己。”李朝林指出。

    事实上,发改委此前曾联合多个部门赴各地调研,也发现地方保护主义增加了兼并重组的难度。调研报告举例称,由于青海大量煤炭资源控制在私营企业和个人手中,地方政府要求必须由当地企业控股经营,给河南义马煤业集团进入青海重组造成很大障碍。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日前举行的煤炭企业并购重组高层论坛上也指出,很多地方的煤炭企业重组都是依靠省里的力量推动,使得跨地区跨省域的整合比较少。

    “如果中央政府在态度上更坚决,着力消除跨地区重组所面临的体制障碍和地区保护主义障碍,这种情况或许能有所改变。不过,短期内得以解决的可能性比较小。”一位不愿具名的煤炭行业分析师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在这位分析师看来,依靠行政式的手段实现重组,本身就有些问题。他向记者直言,“大而不强”是我国很多大企业的通病,而以规模为导向的兼并重组政策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这种状况。

    “兼并重组是一种企业以追求效率为目的的市场行为,企业自发的兼并重组行为,更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我一直都呼吁用市场化的手段,去实现兼并重组。但现在的重组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李朝林建议,在“十二五”期间,政府应当减少对企业兼并重组行为的直接干预,否则兼并成本上去了,“做强”效果可能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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