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宏观调控体系日臻完善与原计委最大区别是大力减少行政审批职能和微观管理事务

   200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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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商务部悄然挂牌以后,重新组建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展如何,何时正式亮相,相熟的记者不断相互打探消息。更有甚者,没有捕捉到商务部挂牌那一历史瞬间的一些传媒,竟然以轮流值班的方式守望在发改委的门口。 
  在北京月坛南街西口,这座特色独具的庞大建筑里,便是20世纪50、60年代权力仅次于国务院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大楼。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计委的地位不言而喻。改革开放以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计委仍居宏观调控的“老大”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在1998年的新一届政府大刀阔斧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挂了40多年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大牌子摘下来了,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5年后,这个牌子又得改了,用了50多年的“计划”二字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发展和改革”。去掉“计划”两字意义深远:这是市场经济的需要,这是与时俱进的产物。  
  即将挂牌的发展和改革委任务很明确: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核心部门。一些新职能的并入实际上是把短期调控、中长期调控、体制改革、总量控制等目标一致、彼此关联的宏观调控职能都归并到了一个部门,这有利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统筹制定与部署。比如,将经贸委中涉及投资企业的职能归入发展和改革委,将有助于结合综合性宏观调控目标对经济的短期运行,比如生产、调度等进行更直接的调控;而体改办职能的并入,则使得具体调控手段与政策层面改革措施相互协调。 
  3月26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规定。改组后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作为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新增设能源局和国民经济运行局。 
  据知情人透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三定”方案中,职能减少了行政审批和微观管理事务,减少了部门职能的交叉;“三定”还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了内设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也有所减少。原国家计委的机构设置为: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经济政策协调司、产业发展司、投资司、国外资金利用司、地区经济发展司、农村经济发展司、基础产业发展司、高技术产业发展司、经贸流通司、价格司、价格监督检查司、社会发展司、外事司、人事司、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国家物资储备局、直属机关党委等22个司局。预计国务院体改办整体并入的人员,国家经贸委预计有7个司局并入的人员,将有序安排在以上部门和新增设的能源局、国民经济运行局中。  
  一些发改委的官员表示,与老计委的最大区别,就是新成立的发改委将大力减少行政审批职能和微观管理事务,除“三定”以外的,都将还给地方和市场。新的发改委将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一关键,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重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发展和改革的内容将包括:一是宏观发展的预测和政策导向;二是政府对自己掌握的公共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做好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建设;三是通过法律法规,制定必要的公共规则,保证公平竞争,并通过适当的体制安排和有效的宏观调控,为企业自主经营和发挥市场积极作用、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细心的人还发现,早先国家计委的官方网站已经更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虽然相应的内容还没有太多的更新。3月31日,发展和改革委还正式发布了2003年的第一号《公告》,对民航国内运输价格改革举行听证会。在重新组建发改委的过程中,各项政府工作仍然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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