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发达国家接轨

   2003-03-18

75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1日正式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不仅使原药监局职能得以扩大,也使我国的食品和药品监管进一步与发达国家接轨。 
  有关人士强调,在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是简单的合并,其核心是强化监督职能。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国内原有管理体制的局限,国家药监局成立后其职能并未完全到位———价格监管在国家计委,产业政策在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下面的石化医药处,中药制剂实际由卫生部下属的中医药管理局管理。而食品的管理也颇为复杂,过去一直由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局、卫生部等多个部门管理。成立新的机构后,这些职能能否顺利从原有的部门分离出来并加以有效整合,成为眼下最迫切的工作。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