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关于印发<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办法>》(新自然资规〔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HD)4-64-1井钻前工程等28个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附件:通过审查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书(表)名单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油化工精神,宣传国家石油化工政策,展示国家石油化工产业形象,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推广石油化工企业品牌和产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