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修订)

   2007-11-0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7 年第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2001年第15号)同时废止。
                  
部 长  薄熙来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封面
  附件2:
目录格式说明 
  附件3:
排序索引表 
  附件4:
禁止进口部分 
  附件5:
限制进口部分 
  附件6: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参考原则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