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2012-06-28 中华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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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就《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5日。这是我国首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就《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5日。这是我国首次就产业有序转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记者的采访中,业内人士表示,石化行业是近年来产业转移的热点领域,《指导目录》是引导石化产业有序转移的行动指南。未来东部地区将重点发展高端化工项目,而传统化工产业将西移。

  《指导目录》指出,东部地区区位条件优越,要着力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要优先承接高水平的炼化一体化和石化深加工项目、化工新材料项目、特种工程塑料及其他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精细化工项目。如东部沿海经济区要依托上海、南京、宁波等沿江、沿海化工园区,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石化基地,同时发展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推动资源加工型传统化工产业向中西部资源地有序转移。

  中部地区要依靠资源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传统化工的产业转移。其中,黄河中游经济区要推进传统煤化工产品深加工,合理规划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全国重要的煤化工产业基地;长江中游经济区要依托武汉、岳阳、安庆、九江等地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建设中部地区骨干石油化工基地。

  西部地区要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妥善处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地和产业集聚区。其中西南经济区要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并建设若干化工产业基地。西北经济区要在宁东、准东、伊犁、格尔木等地区建设能源化工基地,推进煤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开发利用青海、新疆钾、氯、镁、锂资源,建设国家重要的盐湖化工和钾肥基地;加快新疆独山子、克拉玛依、乌鲁木齐、南疆、吐哈和甘肃兰州等地石化产业基地建设。

  东北地区要结合现有石化企业搬迁改造,建设现代化水平的石化产业基地,重点推进乙烯和芳烃产业发展。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指出,编制《指导目录》要解决四大问题:一是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二是对现有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增强产业竞争力;三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避免承接产业转移一哄而起、无序竞争,特别是一窝蜂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杜绝落后产能转移。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史献平表示,《指导目录》是引导石化产业有序转移的行动指南。东部地区石化工业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具备了发展高端石化产品、深加工产品以及化工新材料的技术力量和市场潜力,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煤炭、矿产资源丰富,加上新开发的天然气、煤层气等资源,而且有相对廉价的电力资源,具备了承接传统石油化工产业和高耗能产业的基础。但在产业转移过程中需特别注意防止污染同时转移的问题,这也是《指导目录》的重要功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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