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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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07年工作会议进行第二天时,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举行安全环保责任书签订仪式,80名所属企业负责人分组走上主席台,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蒋洁敏总经理共同在责任书上签字。
  这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首次与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也是集团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理念,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重要举措。
  蒋洁敏指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是政治、是大局、是责任,是集团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中国石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意味着责任的落实、主体的到位、压力的传递,更是动力的增强。
  据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旨在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及以上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环保被动局面,实现安全环保形势的明显好转和根本好转。安全环保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对象、责任目标、事故控制指标和安全惩罚等内容。其中,事故控制指标主要是指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控制指标。考虑企业、地区公司的等级不同,具体的控制指标也有所不同。
  根据安排,会议期间共有132个单位陆续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在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之前,蒋洁敏还与股份公司四个专业板块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业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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