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正式启动征收硫磺矿产资源补偿税

   2014-09-05 中华石化网四川新闻网

44

核心提示:2013年,达州市在省内率先启动对高含硫天然气脱硫生产的硫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工作。在系统梳理学习矿产资

2013年,达州市在省内率先启动对高含硫天然气脱硫生产的硫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工作。在系统梳理学习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深入辖区内的中石油、中石化[微博]天然气净化厂、达州市天然气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了解硫磺产量等相关数据以及相关省、市硫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政策,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讨论。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争取批复同意。

国土资源部于2013年12月31日复函,并同意达州市开展天然气脱硫生产硫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同时,该市及时出台《达州市硫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省复函要求,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起草了《达州市硫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经报请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同意,达州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7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